鄂温克族特点有哪些?
2023-03-27 来源:网络 作者:玄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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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结婚时都有哪些禁忌和流程
鄂温克族在婚姻习俗方面实行一夫一妻制和氏族外婚制,一个氏族内部绝对禁婚。有时,虽然不是同姓,通过亲属关系,辈分不同时也不能结婚。过去,贵族的子女和一般普通人家的子女也不结婚,氏族贵族的通婚范围只限于与其他氏族的贵族。鄂温克人的奴隶不能和一般人结婚,更不能和贵族结婚。鄂温克族还有过“姑舅表婚”的习惯,即嫁到其他氏族的女子,把自己的女儿嫁回自己的氏族,叫“还骨头”。
鄂温克人也有入赘婚,入赘有两种,一种是长期入赘,即岳父母只有一个女儿,自己年老,无劳动能力,让女婿为岳父母养老送终,女婿的权力和儿子一样,但不改原来的姓;另一种是有限期入赘,即虽然有儿子但年龄很小,不能参加生产劳动,自己也因为年龄过老或因病等原因不能劳动,女婿可以在儿子成人后离开岳父母家,另立门户。入赘后,生的小孩随父姓,不随母姓。
此外,据《鄂温克族社会历史调查》记载:鄂伦春人的卡尔他基鲁氏族,属于鄂温克人杜拉尔氏族的一部分,所以与鄂温克人的杜拉尔氏族不能通婚;达斡尔族的敖拉姓和鄂温克族的敖拉姓不能通婚,和鄂温克族的那哈他也不能结婚;据说“敖拉”哈拉和“巴亚基尔”就是一个氏族,“巴亚基尔”是敖拉的一个毛哄;达斡尔族的郭布勒哈拉与鄂温克人的杜拉尔不通婚,达斡尔族的沃热与鄂温克人的沃热也不能通婚。
据《达斡尔族社会历史调查》记载:据说达斡尔人与鄂温克人婚配也要遵守同一哈拉不婚的原则,鄂温克人的白格勒莫昆属敖拉哈拉,达斡尔族敖拉哈拉的人不能与鄂温克族白格勒莫昆的人通婚。达斡尔族郭贝勒哈拉与鄂温克族的杜拉尔哈拉间不能通婚,原因不祥。鄂温克族的那克塔哈拉不能与达斡尔族的敖拉哈拉通婚。有的不同哈拉间也不准通婚。19世纪末海拉尔南屯郭贝勒哈拉满那莫昆的福康取鄂温克族杜拉尔哈拉的女子南肯为妻,受到社会舆论的反对,理由是郭贝勒和杜拉尔两个哈拉属于不能通婚的范围。
鄂温克族的传统的婚姻习俗有,请媒人求婚、订婚、纳彩礼、举行婚礼(包括迎娶和送亲)、回门等。
鄂温克族对婚姻有什么样的传统习俗
鄂温克族实行一夫一妻制。保留氏族外婚的婚姻规矩,氏族内部严禁通婚。
1949年以前,在多数鄂温克族地方,婚姻由父母包办。缔结婚姻的办法,有的在孩子尚在母亲怀孕时或在摇篮里时,就为他们订下婚事。多数则是请媒人求婚订亲。一般由男方氏族中辈份大、能说会道,又懂求婚规矩的人担任媒人。媒人到女方家时,带上两瓶酒,并向女方家长借酒壶为主人敬酒。敬酒时说:“某某长辈让我来你们家做客。”女方父母听了这话,便知来意,让女儿避开。之后,媒人再次敬酒说:“听我们氏族的长辈说,你们氏族有个拿剪子的姑娘,我们氏族有个拿弓箭的小伙子,我是为两家的美好姻缘而来的。”此时,女方父母尽管看中了对方小伙子,也要说些推托之词。媒人使出善于言辞的本事,甚至数次登门,直到订下婚事。
订婚之后要过彩礼,彩礼多少根据经济情况而定。彩礼中的牲畜在各地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是马、乳牛,有的是牛、羊,有的是驯鹿等,彩礼中还要有衣物。
结婚的方式各地鄂温克族有所不同。
敖鲁古雅乡的鄂温克人,在结婚之日,男方的“乌力楞”一定要搬到女方“乌力楞”的近处。由男方“乌力愣”的人在通向女方家的路上,把两旁树木的皮刮掉一些,意思是为新郎开道。结婚之日,新郎和父母、“乌力楞”成员都要去女方家。去时,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位拿着耶稣像的老人,其后是新郎,再后是新郎父母和“乌力楞”成员,最后是牵着驯鹿的人。女方也以同样的队形出来迎接男方成员。新郎和新娘相遇后,先要吻耶稣像,而后两人拥抱接吻,并交换礼物。新郎新娘从男方送来的10只驯鹿中各自牵1只按太阳运行方向绕“撮罗子”3周。人们在“撮罗子”里吃过喜酒后,傍晚时点燃篝火唱歌跳舞。第二天,女方“乌力楞”的人们也要到男方“乌力楞”,共进婚宴。之后,送亲的人们回自己的“乌力楞”,新娘就正式嫁到男方家了。
鄂温克旗的鄂温克人结婚时,男方要提前把毡包搬到女方的包旁。结婚当日,新郎须带一只羊、三四十斤酒去女方家做客。女方家长要给新郎换一身新衣服,经济条件好的,给新郎一匹马和全套鞍具,并宰羊,以酒肉招待来宾。之后,新娘坐上篷车,由同姓几位已婚妇女陪送到新郎家。在一番喜庆酒宴之后,陪送人向男方在场的人们介绍陪送的嫁妆。一般有新娘四季的穿戴、篷车一辆,还有牲畜和其他生活用品,并向新郎舅舅和父母赠送礼物。婚礼结束以后,人们各自回家,陪送的妇女中留下一人,帮助新娘安置新家。
陈旗的鄂温克人结婚时,男方要派人在半路上摆酒肉迎接送亲的人们。新郎新娘在进入新建的蒙古包时,要拜神、拜火,之后新娘换上妇女装束,和新郎一同去包外筵席上为父母和长辈们敬酒,长辈们也祝福他们勤于劳动,和睦相处,白头到老。男女双方参加婚礼的青年们还要抢送亲车上带来的枕头,争取自己方面的人把枕头送进包内。争抢激烈时,由长者出面调解,让双方各出人员共同把枕头送进包内。结婚的第二天清晨,在新婚夫妇住的蒙古包里摆上酒席,招待来宾。当宴会结束时,坐在火位正北侧席位的长者把割下的羊耳朵从包顶扔到外面。男女双方的青年们抢夺羊耳朵,若被女方夺得,男方一定要夺回。此外,女方来人趁男方不备,从酒席上拿出一个盅或碟子,骑上马后拿出给男方的人们看。男方发现后,迅速上马前去奋力夺回。若夺不回时,要请求对方还回盅碟,并向对方敬烟敬酒。
在陈旗的鄂温克族中,还有“逃婚”式的自由婚姻习俗。起初,这种婚姻没有任何彩礼和仪式,以后发展为男方给女方家送彩礼,举行婚礼仪式。青年男女经过自由恋爱定下结婚日期后,男青年告诉父母要与女青年结婚。父母便为他们准备床铺和生活用具,新建一座蒙古包。在包旁还要盖一个“撮罗子”,请一位老年妇女在里面等着。当天,青年男女相约来到“撮罗子”里,老年妇女把姑娘的八根小辫改梳成两根发辫。这时,男方的近处亲属和邻居都来男青年父母家祝贺。在新婚夫妇拜氏族神(舍卧刻)、火神和父母后,一位老人要祝福新婚二人幸福美满,有好运气。而后,新婚夫妇坐在包内的东南角,吃酒席和热闹的歌舞便开始了。与此同时,男方还要派两个人到女方家,先把“哈达”献给所供神前,并叩头。二人再三向女方父母敬酒,说明来意。女方父母接受敬酒,就表示同意婚事。三天以后,男方父母到女方家,与其父母共商婚礼之事。婚礼之日,由女方家设酒席,新婚夫妇为众人敬酒。男方也把马、羊、乳牛作为彩礼送给女方父母。几天之后,新婚夫妇带着煮熟的羊肉和酒回新娘家,娘家和亲属此时为姑娘送嫁妆,青年们还举行欢迎新娘的晚会。